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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流程

一、 使用前的准备

1. 在收到为您签发的ATA 单证册后,请查看单证册各栏目是否填写正确,特别注意绿色封面A、B 栏的填注,绿色封面和货物清单是否加盖了出证机构的印章。

2. 持证人或其授权的人须在绿色封面右下方“持证人签字处”签字和/或盖章。

3. 持证人代表是指报关代理,如与单证册绿色封面B 栏列明的不一致,请为变更后的报关代理准备授权委托书。进出我国口岸时需使用中文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中国海关规定的报关委托书;进出外国口岸时需使用英文授权委托书,范本可从ATA 网站下载(www.eatachina.com)。

4. 根据货物通关次数,单证册中包括了相应数量的“黄色”、“白色”和“蓝色”报关单(包括存根和凭证),请按签发序号正确使用各种颜色报关单。

5. 在每次报关前,请填妥凭证上D-F 栏。F 栏详细说明了每次报关时货物的状况,请仔细填写。持证人代表在报关时需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6. 随身携带的货物可以在离开或到达口岸时,现场办理海关手续。货运的货物请在当地海关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7. 在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单证册,以免损毁或丢失。单证册在使用完毕后,请尽快退还出证机构核销。


二、 出口

1. 使用ATA 单证册黄色出口凭证进行出口申报。

2. 在凭证D 栏填入运输方式,凭证E 栏填入包装情况;在凭证F栏填入从中国出境货物的项号。

3. 持证人代表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4. 将单证册交给出境地海关。单证册第一次出境时,必须由出境地海关关员在绿色封面左下方签注盖章,此时单证册才正式生效。

5. 出境地海关关员在黄色出口存根第1 栏填入所有出境货物的项号。

6. 出境地海关关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并撕下凭证留存。

7. 如果您的货物在国内需要联运,请在最终出境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


三、 进口

1. 使用ATA 单证册白色进口凭证进行进口申报。

2. 在凭证D 栏填入运输方式,凭证E 栏填入包装情况;在凭证F(a)栏填入进口货物的项号,在F(b)栏填入货物预定使用地。

3. 持证人代表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4. 将单证册交给进境地海关。

5. 进境地海关关员在白色进口存根第1 栏填入所有进境货物的项号。

6. 进境地海关关员有权对单证册复出口期限加以限制。请遵守进口存根第2 栏规定的货物复出口期限,单证册项下货物应确保在进境地海关规定的复出口期限前(白色进口存根中标明)原状复运出境,否则单证册将引起索赔。如果进境地海关关员没有规定复出口期限,单证册项下货物最迟应在封面所示单证册有效期之前

复出口。

7. 进境地海关关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并撕下凭证留存。


四、 复出口

1. 使用ATA 单证册白色复出口凭证进行复出口申报。

2. 在凭证D 栏填入运输方式,凭证E 栏填入包装情况;在凭证F(a)栏列明复出口货物的项号和相应进口凭证的号码。如有必要,填写F(b, c, d)栏。

3. 持证人代表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4. 将单证册交给复出境地海关。

5. 复出境地海关关员在白色复出口存根第1 栏填入所有复出口货物的项号,并在第1 栏第二部分注明相应进口凭证的号码。

6. 如果有部分货物没有复出口,且已交纳了进口关税,您必须取得当地海关出具的调整货物性质的证明(如完税证明),并要求出境地海关关员在单证册上签注对货物的调整情况。海关证明上需注明未复出口的货物(与总清单一致)和单证册号码,并随单证册一同退还出证机构。

7. 因丢失、被盗、毁坏或捐赠而不能复出口的货物,通常情况下也应交纳进口关税。

8. 如果货物在暂准进口地因不可抗力灭失,请及时取得当地海关或警方的证明,以便办理货物免税手续,否则,仍需交纳进口关税。

9. 复出境地海关关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证盖章,撕下凭证与进口凭证核对,以核销单证册。


五、 复进口

1. 使用ATA 单证册黄色复进口凭证进行复进口申报。

2. 在凭证D 栏填入运输方式,凭证E 栏填入包装情况;在凭证F(a)栏列明复进口货物的项号和相应出口凭证的号码。如有必要,填写F(b, c,)栏。

3. 持证人代表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4. 将单证册交给复进境地海关。

5. 复进境地海关关员在黄色复进口存根第1 栏填入所有复进口货物的项号,并在第1 栏第二部分注明相应出口凭证的号码。

6. 复进境地海关关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证盖章,撕下凭证以与出口凭证核对。


六、 过境

过境指货物在离开一个国家去往另一个国家的途中,经过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转关但不改变其货物性质的情况。比如,货物离开中国前往美国,途经日本。日本为过境国,需使用两张蓝色的过境凭证进行申报。


进境报关:

1. 在两张凭证的F(a)栏注明从过境国出境的海关口岸和过境货物的项号。

2. 持证人代表在凭证右下方签字。

3. 将单证册交给进境地海关。

4. 进境地海关关员在两张存根的上半部分和凭证H 栏a 至e 项签注盖章。

5. 进境地海关关员撕下第一张凭证。


出境报关:

1. 持证人代表在第二张凭证右下方签字。

2. 将单证册交给出境地海关。

3. 出境地海关关员在第二张存根下半部分和第二张凭证H 栏的f 和g 项签注盖章。

4. 出境地海关关员撕下第二张凭证,以与第一张凭证核对。

 

请注意,正常情况下,各色存根第1 栏、凭证F(a)栏与货物总清单中所填写的货物项号必须一致。请严格遵守上述手续报关,否则将导致暂准进口地海关对ATA 单证册提起进口关税和/或其他税费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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