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国家进口后在一定期限内按原状又从该国家复运出口的货物,通常被称为一般临时进口货物。例如:参加展会的展品,为客户展示的商业样品,以及用于测试或拍摄等活动的专业设备等。
ATA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等一系列有关暂准进口货物的国际公约为ATA单证册制度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渊源,而ATA单证册和ATA国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大量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那个时期,两次世界工业革命的成果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开始酝酿加入ATA公约,实施暂准免税进口制度。九十年代初,按照国际公约及国际商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ATA单证册制度适用的货物是“暂时进口货物”,不是贸易标的货物。贸易性质的货物,无论是进出口、来料加工、三来一补还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