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关前准备事项
1、检查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下角是否有境外海关的签字和盖章。如果没有境外海关的签字和盖章,中国海关将拒绝受理此类单证册的申报。
2、检查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上角C栏标明的货物用途是否符合中国海关的规定。
3、ATA单证册报关前,需办理完电子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参照【备案流程】)。
4、进口报关时已办理过电子备案的,复出口报关时,无需再次办理电子备案手续,多次进口/复出口的,每次进口时都需要办理电子备案手续。
二、通关注意事项
1、单证册内白色进口/复出口存根以及白色进口报关凭证和复出口报关凭证由中国海关签注填写。
2、请注意中国海关在单证册上签注的复出口期限并严格执行。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口,务必在复出口期限到期前至少提前1个月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延长期限或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海关许可超期复出口,将面临全额缴纳进口关税并处罚金的风险。
3、如果单证册项下货物在中国境内发生留购、赠送、放弃或被盗等情况,请及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办理相应海关手续,并要求海关在复出口存根联上签注对货物的处理意见。
4、如果复出口时未能获得中国海关在单证册内白色复出口存根和复出口报关凭证上的签注,中国海关将征收调整费,并有可能引起索赔。
5、中国海关允许单证册项下货物异地复出口,确需转关的,使用蓝色过境报关凭证办理转关申报。
6、中国海关允许单证册项下货物分批复出口,但不接受分批进口。分批复出口时需使用凭证号相同的复出口报关凭证申报。
7、如果单证册丢失或损毁,请及时联系单证册签发国的签证机构办理补签单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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