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方式为“货运”的境外ATA单证册及项下货物已经抵达国内,已有报关单或转关单(如有),且该报关单或转关单信息已在海关舱单系统中确报。
2、运输方式为“随身携带”的境外ATA单证册,无需报关单信息,可以在货物已到达中国境内后或未到达中国境内前,申请进境备案。
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进入申办系统,在进境单证册管理模块中——新增——将拟备案单证册信息上传、录入相关信息、提交数据后,等待系统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具体操作可参照【申办文件下载】模块《ATA业务系统签发申办手册(用户)》。
4、办理机构审核操作步骤:
(1)在申办系统中审核单证册信息。
(2)在申办系统中出具付款通知单。
(3)将单证册信息录入或导入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ATA单证册管理系统】。
(4)在申办系统中通知申请人备案结果,备案流程结束。
5、无法通过申办系统办理的,暂可按如下流程办理。
(1)提交《境外ATA单证册备案信息表》及《境外ATA单证册备案数据导入模板(带示例)》,网站【申办文件下载】模块中可下载上述文件。
(2)提交境外ATA单证册原件和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3)根据《ATA单证册电子备案付款通知》缴纳相关费用。
(4)办理机构审核、录入相关信息,通知申请人数据录入状态,备案流程结束。
(5)特殊情况下第(1)(2)项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见网站首页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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